插畫家這個職業,其實可以用從事娛樂服務產業來解釋,刊物插畫案件就好比明星和藝人接通告,廣告品牌等大型案件則像接演電視劇或是電影一樣。明星和藝人也有分為自行經營或透過經紀公司經營,而經紀公司則較有機會接觸到大公司或案件,所以插畫家與明星和藝人的職業其實有雷同之處。
我曾經在美國兩大插畫經紀公司實習和工作,深感插畫產業在美國發展百年有許多地方可以借鑒,他們成熟的經紀制度也是北美插畫市場還能夠保有公道價格的原因之一。在美國有許多插畫經紀公司,主要是幫助因為時間繁忙,沒有心思經營或是不擅於宣傳自己作品的優質插畫家們,能夠有機會接觸到更多類型的工作,在美國插畫市場就有分成刊物插畫、廣告品牌、包裝、電影海報、書本封面內頁、童書、應用插畫和圖像授權等多元市場。
許多經紀公司中不乏著各個國際大型插畫賽事肯定的獲獎級別插畫師,所以當大型廣告或是品牌公司有插畫需求時,因為不想擔憂啟用到程度不如預期的插畫師,就會選擇與這些經紀公司進行合作,所以加入經紀公司的優點就是會有較大機會接觸到廣告類型案件與大廠牌合作。
如何尋找插畫經紀公司呢? 以前美國 Directory of Illustration 其實有一個全球知名插畫經紀公司列表,只要搜尋「Art Rep」就可以找到,但前年就不明原因的將網頁下架了!所以還是得依靠大家使用Google的能力去一一翻找。
經紀公司有分規模大小,有公司內畫師都是國際大賽金牌和首獎得主的精緻型,也有多元風格可選擇的多藝術家經營型,還有專門接某類市場風格的取向型,所以插畫師們可以先自行上網了解各經紀公司網站風格,並將作品集投遞給希望能合作的經紀公司。
在與插畫師合作上,有全經紀和案件合作方式,皆不需要繳交任何押金。全經紀就是所有案件無論是否是客戶直接聯繫插畫師,都必須與公司報告並將案件轉由公司負責談判,若沒有如實呈報,可能會有合約中的法律疑慮,而這類型的合作方式在美國也較為常見,而因為這樣的合作方式,經紀公司會在合作價格上有更好的把關,例如不承接低價案件或是對廠商訂定最低合作價格。另一種則是俗稱「握手合約」的案件合作,但就不會是經紀公司主力推銷的插畫家,而是遇到風格可用的案件才會來聯繫,但好處是插畫家接案若是客戶直接找上門,可以不用轉手給公司,省了經紀費用。
經紀公司在商業合作上,經紀人(Agent)會負責接案的詳談與尋找客戶,從合約價碼到收費的所有商業細節一手包辦,並成為插畫家和客戶之間溝通的橋樑。在合約上,經紀公司也會給插畫家們保障,只要創作來源不是瞟竊抄襲,基本上插畫家們不會遇到任何麻煩,能夠好好的專心的創作,但是與經紀公司簽訂合約時還是需要好好的詳讀內容,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費用方面,美國與英國的插畫經紀公司無論接到的案件大小,抽成都是固定在三成(30%),讓插畫家們賺取案件中的七成,畢竟整件案子最重要的是插畫家的創作和作品吸引到客戶,整件合作案在創作和對稿時的反覆溝通,也往往花費了插畫家們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要承擔作品完成後社會上正負評論的心理壓力,所以插畫家在身心上都是消耗比較大的。而經紀公司也體諒到若是沒有插畫家們精彩的作品集,既使經紀公司行銷手法再用心,也會很難說服雇主聯繫並聘用。
經紀公司在宣傳插畫家的時候,可能需要插畫家已有的作品做不同管道的宣傳,也會有需要集體印製甚至買宣傳頁面的時候,然而這些費用會讓參與的插畫家負擔一小部分與公司合資購買,每位插畫師都可以視自己意願自由配合經紀公司的活動,沒有額外需要繳交其他金費或是替公司做新的創作。
以上這些訊息提供給想尋找美國插畫經紀公司的插畫師們,希望讓大家有些初步的認識,也讓在台灣已經有與經紀公司合作的插畫師了解一下東西方的差異;若決定與經紀公司合作,插畫家們不要天真的認為經紀公司會穩定的供應案源,畢竟自身的努力和進步並畫出好作品,才會在經紀公司的平台上吸引到喜歡你/妳作品的客戶!
附註:
工作:Illozoo Illustration Agency New York office Agent.- 2015 Sep to 2017 March.
實習:Richard Solomon Illustration Agency Internship – 2015 Jan to May.
本文內容出自《 Yu-Ming Huang Illustration 黃昱銘插畫設計!》,由 黃昱銘 授權轉載,並同意 CACU卡庫 修訂標題,首圖來源:《Yu-Ming Huang Illustration 黃昱銘插畫設計!》。